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72
  • Tax100会员 28022
查看: 562|回复: 0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国税法〔2015〕12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申请接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6-28 11: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zhsszc//201504/t413769.html
发文单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国税法〔2015〕12号
文件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国税法〔2015〕12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申请接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04-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申请接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国税法〔2015〕12号

状态:全文失效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业务制度文件目录的通知》(沪税函〔2018〕51号)规定全文失效废止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税务部门职能转变,规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接收管理工作,现将《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申请接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 税务行政审批申请表(通用版)
  2. 税务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收件凭证(通用版)
  3. 税务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通用版)
  4. 税务行政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用版)
  5. 补正税务行政审批材料告知书(通用版)
  6.准予税务行政审批决定书(通用版)
  7. 不予税务行政审批决定书(通用版)
  8.税务行政审批申请接收(通用流程)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4月10日







附件:
税务行政审批申请接收管理暂行办法.doc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