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销金额与报关单不一致退税时按那个退税?
[案例]130005728
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国税发【2005】153号文件 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第四项: 出口收汇核销单(或出口收汇核销清单,下同)。 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核销金额、出口商品名称应当与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批准文号、离岸价、出口商品名称匹配。 根据文件规定,您企业必须把核销的金额和报关单上的相同,才能够办理退(免)税,如果核销时间较长,您可以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延期。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