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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国税际[2010]19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策金融公库享受协定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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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ssxd//201003/t290655.html
发文单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国税际[2010]19号
文件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国税际[2010]19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策金融公库享受协定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03-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策金融公库享受协定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际[2010]19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策金融公库享受协定待遇的通知》(国税函〔2010〕6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O年三月十五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日本政策金融公库享受协定待遇的通知

国税函〔2010〕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金融公司和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享受协定待遇的通知》(国税函[2008]837号),“日本金融公司”(Japan Finance Corporation,简称JFC)可以享受中日税收协定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免税待遇。现经日本税务主管当局确认,“日本金融公司”(JFC)在日语中用汉字表述为“日本政策金融公库”。鉴此,“日本政策金融公库”可以享受中日税收协定的有关待遇。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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