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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140000995 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期满后应税销售额不道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否会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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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40000995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12366]140000995
文件名: [12366]140000995 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期满后应税销售额不道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否会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发文日期: 2011-01-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期满后应税销售额不道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否会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12366]140000995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十五条规定,纳税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不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发现辅导期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按照本规定重新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因此,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期满后应税销售额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不会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但其后续管理要根据第十五条规定视不同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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