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时限多长?
[案例]130006295
生产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 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手续。 如果其到期之日超过了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的,应当在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申报“免、抵、退”税。 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并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