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需要多长时间?
[案例]130005901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2份;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2份;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2份;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批申报单; 6、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7、加盖外汇管理部门已收汇核销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准予在180天内提交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或远期收汇证明(进行外汇管理改革的试点地区企业申报时不需提供纸质核销单); 8、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提供); 9、《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和代理出口协议(委托代理出口业务的提供)。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即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 对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