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newid_happytime 于 2020-6-28 14:43 编辑
跨区提供建筑服务未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由哪里的税务机关进行处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已改为“跨地级行政区域”)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因此,纳税人跨县(市、区)(已改为“跨地级行政区域”)提供建筑服务,未按照本办法缴纳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而不是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以下为《施工建筑会计》微信群,讨论记录,欢迎大家加入群讨论。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加群主微信 拉您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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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聊天记录 | 申小龙 10:19 | 问个问题啊:跨区提供建筑服务未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由哪里的税务机关进行处罚? | 🕶 10:20 | @群主 机构所在地吧@群主 | Memory🤍 10:20 | 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 | 🕶 10:21 | @群主 打个电话给你们的税管员 还怕他们不给你解答 | 申小龙 10:23 | 大家有没有遇到因为未按规定预缴增值而受处罚的? | 无声无息 10:23 | 没 | 🕶 10:23 | 你这肯定会受到处罚 | 🕶 10:24 | 谁的钱都可以欠 你居然连上交国家的钱都敢不给 | 申小龙 10:28 | 问题由哪里的税务机关进行处罚。是项目所在地税务局,还是机构所在地税务局? | 🕶 10:30 | 现在不是国地合并了吗 | 申小龙 10:30 | 🕶 10:30 | 机构所在地呀 实在不确定打给你的税管员问一下 | 申小龙 10:32 | 大家有没有在实务遇到这种问题的 | 滕.五公里 10:32 | 找税管员 | 滕.五公里 10:33 | 这种事情不算事 | 🕶 10:35 | 税的事都不是事 税管员给你解决 | 申小龙 10:35 | 先据理力争,按税法的路子走走。就是最后要找人,也找分清楚找谁?是找是项目所在地税务局,还是机构所在地税务局。对吧 | A朝阳~银行工程保函会计 10:36 | 项目所在地税局 | 舞心仪 10:36 | 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 申小龙 10:37 | 如果不是归机构所在地税务局管,还找专管员,这不是添乱吗? | 🕶 10:38 | 给你支招啊 | 舞心仪 10:39 | [图片: f60c71e98478fc21c06c9a8d27aba3f0.jpg(请在附件中查看)] | 舞心仪 10:39 | 机构所在地吧 | A朝阳~银行工程保函会计 10:41 | 先由项目所在地税局处理,处理不了了,最终才会报到机构所在地 | [强]正解 | 🕶 10:48 | 现在的公务员不像以前那样了 基本都是积极解决你所处的问题 | 申小龙 10:50 | 怕他们争夺税源,然后纳税人在两边左右为难 | A朝阳~银行工程保函会计 10:57 | 现在这种情况确实特别明显 | 🕶 10:59 | 还有这种操作 没有遇到过 | A朝阳~银行工程保函会计 10:59 | 项目所在地都让在当地成立分公司 | A朝阳~银行工程保函会计 11:00 | 把税全部交在当地 | A朝阳~银行工程保函会计 11:00 | 有的直接明说 | 🕶 11:00 | 成立一个临时机构 啥都不用问了[憨笑] | 琪 11:05 | @群主 以前听过一个老师讲过这种情况。说是不处罚但是还要两个税务机关协调一下。 |
在实操中,大家有没有遇到因为未按规定预缴增值而受处罚的?具体的流程能否留言分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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