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4319
  • Tax100会员 33236
查看: 536|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246
2020-6-27 11: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yunnan.chinatax.gov.cn/art/2015/7/9/art_3908_6067.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发文日期: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等报表及相应填报说明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预缴月份、季度税款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预缴月份、季度税款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
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三、本公告自  2015年 7月 1日起 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附件《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预缴情况统计表》及其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 (略)
附1-1.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附表1)及填报说明? (略)
附1-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及填报说明? (略)
附1-3.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及填报说明?(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略)
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略)
  
?
  
  
国家税务总局
   2015 年4月30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