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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及延期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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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00000077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及延期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发文日期: 2012-12-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及延期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一、业务概述

  出口企业发生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地(市)级税务机关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出口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如因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代理出口企业无法在60天内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代理出口企业应在60天内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经地市及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延期30天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

  二、法律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4〕113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份数

  1、《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1份;

  2、申请延期申报出口业务对应的出口合同或协议,属于委托出口的,应提供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延期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提供)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时限

  1、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的时限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手续。

  对中标机电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等其他视同出口的货物,应自购买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9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手续。

  2、申请延期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时限

  代理出口企业须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6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延期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五、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

  七、操作规范

  (一)受理

  【待批税务事项受理岗】受理纳税人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及延期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申请,并进行如下审核和处理:

  (1)审查出口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核对出口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是否与原件相符,核对相符后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出口企业签章,原件返还出口企业;

  (3)审核《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签字、印章是否齐全;

  (4)纸质资料不齐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补正或重新填报;

  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同时将相关资料转【出口退税业务岗】。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将有关资料返还纳税人。

  (二)审核

  【出口退税业务岗】接到转来的资料后,根据其报送的资料主要审核纳税人申请延期理由、申请延期申报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符合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及延期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有关政策规定等。

  (三)审批

  【出口退税业务岗】根据审核情况,在《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转【待批税务事项受理岗】退回纳税人;对符合要求的,经税政管理股(科)【股(科)长岗】、【局长岗】审批后,上报盟(市)局审批。

  盟(市)局批准后,【出口退税业务岗】出具《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核准通知单》,连同审批后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转【待批税务事项受理岗】。

  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向【待批税务事项受理岗】领取《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核准通知单》及《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等相关资料。

  (四)其他事项

  税务分局(所)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及延期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税务分局(所)【待批税务事项受理岗】按上述要求受理纳税人申请,并将相关资料转【出口退税业务岗】,由【出口退税业务岗】按上述程序办理。

  (五)资料归档

  【出口退税业务岗】在业务处理完毕后,应于当日将出口企业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或延期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相关资料按规定归档。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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