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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13 11:35 编辑
咱们先来问一个直击灵魂的问题:请问瑞幸虚增利润多缴的税款可以退么?
回答这个问题,咱们先来捋捋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那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又是什么呢?
根据《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1号),第二十三条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退还税款的,应当由纳税人填写退税申请。第二十四条 税务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税款退库。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立即核实应退税额、账户等相关情况,通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交退税申请,自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退税申请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库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库手续。
各位看官有没有发现,征管法对于多缴税款的起因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主观恶意没有规定,也就是说,法规所强调的是多交税款的事实,而不是动机。因此,即使存在因上市规定中禁止的行为而虚增利润多缴了税款,只要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也只能依法予以返还。
瑞幸,文章看到这里,你还不赶紧去申请?!
(税务局,我就问你这么大的新闻,你到底发现瑞幸多缴税款没有,发现没有,发现没有?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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