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65
  • Tax100会员 27967
查看: 456|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1989)国税地字第141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盐场、盐矿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4474
2020-6-26 11: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0000000002010102724545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1989)国税地字第141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1989)国税地字第141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盐场、盐矿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89-12-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盐场、盐矿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1989)国税地字第141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经研究,现对盐场、盐矿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问题,规定如下:
一、对盐场、盐矿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对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对盐场、盐矿的其他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征收土地使用税或给予定期减征、免征的照顾。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