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与税额标准的通知》(新政办发[2003]8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要求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地税部门对此次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调整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在思想上要有充分的认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完成今年税收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好抓实,将有关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二、各级地税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对征税范围界限的划定、土地等级及适用税额的确定,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与建议,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三、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土地使用税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向广大纳税人广泛宣传调整土地使用税的重要意义,赢得他们的支持与理解。新开征的市、县,要做好干部的业务培训,尽快熟悉税种的征收与管理,以确保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