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51
  • Tax100会员 27967
查看: 608|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地[1989]32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民航机场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5121
2020-6-26 11: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cztdsys//200402/t287097.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地[1989]32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地[1989]32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民航机场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发文日期: 1989-04-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民航机场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国税地[1989]32号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对民航机场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机场飞行区(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安全带,夜航灯光区)用地,场内外通讯导航设施用地和飞行区四周排水防洪设施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二,机场道路,区分为场内,场外道路.场外道路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场内道路用地依照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机场工作区(包括办公,生产和维修用地及候机楼,停车场)用地,生活区用地,绿化用地,均须依照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