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20
  • Tax100会员 27969
查看: 575|回复: 0

上海市税务局 沪税地[1990]54号 关于征收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5121
2020-6-26 10: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cztdsys//200303/t287133.html
发文单位: 上海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税地[1990]54号
文件名: 上海市税务局 沪税地[1990]54号 关于征收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发文日期: 1990-08-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征收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沪税地[1990]54号


   
  现对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地下人防设施,不论作营业使用或非营业作用,不论是出租或自用,都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如果地下人防设施以上的地面是属于企业(包括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下同)范围内用地或者是机关、团体、事业、军队和个人的出租屋用地或营业用地,其地面部分仍应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企业范围内自然形成的河流或湖面,已被利用的(例宾馆等单位作为景色格局或游艺场所等),应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尚未利用的,可由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核,报我局的批准后,暂时免征土地使用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