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22
  • Tax100会员 33130
查看: 448|回复: 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磷酸氢二铵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246
2020-6-26 10:4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yunnan.chinatax.gov.cn/art/2019/9/29/art_3908_5387.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磷酸氢二铵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
发文日期: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磷酸氢二铵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决定,对出口磷酸氢二铵暂停出口退税。经商国家发改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04年4月2日至2005年4月1日,对出口商品代码为:3l05300010、3l05300090、31054000的磷酸氢二铵产品暂停增值税出口退税;在此期间凡出口上述产品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具体执行日期,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2、对2004年4月2日以前已经签定的出口磷酸氢二铵合同,在2004年4月2日以后出口的仍按1l%的退税率执行。已签定的合同须在2004年4月12日前报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备案。
请遵照执行。
注:云南省财政厅等三家单位于2004年4月2日以云财税[2004]17号原文转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