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4505
  • Tax100会员 33230
查看: 702|回复: 0

其他 汕地税函〔2006〕33号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产的货物出口是否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批复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6-26 10: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sffgsws/2006-05/30/content_249444969c4a4292b071a41adfc16680.shtml
发文单位: 其他
文件编号: 汕地税函〔2006〕33号
文件名: 其他 汕地税函〔2006〕33号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产的货物出口是否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6-05-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其他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产的货物出口是否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批复
汕地税函〔2006〕33号

陆丰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产的货物出口是否应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请示》(陆地税发〔2006〕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三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即与“三税”同减同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007号)文第一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的规定。因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国税部门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免予征收。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