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4207
  • Tax100会员 33222
查看: 326|回复: 0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公告〔2011〕5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0-6-25 11: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art/2011/9/7/art_1053_12541.html?xxgktype=1
发文单位: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公告〔2011〕5号
文件名: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公告〔2011〕5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1-09-0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公告〔2011〕5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级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要求,我局对截至2010年12月31日前,由省局机关制定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在本辖区内对征纳双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全部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增值税部分已以公告(2011)4号发布,现将现行有效、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