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7-21 11:08 编辑
战“疫”期间, “非接触式”出口退税申报攻略
共克时艰,温暖前行
当前正值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时期,也是落实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为有效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云南税务积极调整优化“非接触式”出口退税申报方式,全力支持出口企业开工复产,为外贸稳定持续增长更添动力。
01
疫情防控期间,出口企业的退(免)税备案、备案变更和相关证明事项,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以下简称“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即可申请办理。纳税人需开具纸质证明的,税务机关采取邮寄方式送达。
纳税人的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均可通过网上提交电子数据的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受理后,经审核不存在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等疑点的即可办理,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看办理进度。
02
至疫情结束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出口企业,可申请实行无纸化退税申报,相关纸质资料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疫情结束后,无纸化备案恢复原有办理程序:
1.自愿申请开展无纸化退税申报工作,且向税务机关承诺能够按规定将有关申报资料留存备案的;
2.具备金税盘或税控盘;
3.能够按规定报送经数字签名后的出口退(免)税全部申报资料的电子数据。
无纸化备案后,出口企业即可在网上进行无纸化出口退税申报。
申请操作步骤
03
出口企业办理业务,如需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单证资料的,可选取以下方式:
1.邮寄纸质资料至主管退税机关;
2.将纸质资料拍照后发送电子邮件至主管退税机关,注意压缩文件加密,密码可电话告知审核人员,纸质资料待疫情结束后报送;
3.电话预约后,按时自主送达税务机关。
04
因疫情影响,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开具相关证明的,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或开具相关证明;
纳税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05
退税申报相关问题咨询可通过电话,微信,QQ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提供服务,主管税务机关将积极收集出口企业的诉求和建议,将问题整理归类,及时为您答疑解惑,有效减少办税员到税务局办税次数,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06
对确实需要到税务局办理业务的出口企业,提供预约服务,为分时分批错峰办理业务提供便利。针对预约工作项目,主管税务机关会为您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减少业务办理及人员驻留时间,有效避免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
07
疫情期间,办理退税申报等相关业务所涉单证资料,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留存备查。疫情防控结束后,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出口退(免)税应报送的纸质申报表、表单及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对补报的各项资料进行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