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20
  • Tax100会员 27976
查看: 442|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4474
2020-6-25 10: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0000000002011052500159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1-04-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持股比例的计算问题
企业由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30%的,其员工以股权激励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可以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应扣缴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不再受上市公司控股企业层级限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第七条第(一)项括号内“间接控股限于上市公司对二级子公司的持股”废止。
二、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