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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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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晋国税外发[1995]34号 |
文件名: |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晋国税外发[1995]34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1995-05-05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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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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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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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5]34号
全文有效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154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抄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文中所提(94)财税字第083号文件,省局曾以“晋国税外发[1995]6号”文件转发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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