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56
  • Tax100会员 27959
查看: 677|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计算缴纳有关问题的公告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216
2020-6-25 10: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art/2012/7/17/art_1053_11621.html?xxgktype=1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2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计算缴纳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2-07-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计算缴纳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2号

失效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航空公司执行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3〕9号)第四条,财税[2011]132号以及本文自2012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执行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1]132号,以下称《通知》),现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计算缴纳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上海航空有限公司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进项税额,应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并入总机构汇总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申报纳税。
二、“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单”(《通知》附件2)分支机构项下增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飞行运营基地”。
三、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