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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30 15:32 编辑
尊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请您尽快按规定办理。您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并办理退(补)税。
您也可以联系任职受雇单位(包括离职前的单位,只要该单位2019年向您发放过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由单位通过集中申报的方式帮您办理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若未在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可能会使您无法及时享受改革红利获得退税;也可能因逾期申报补税,对个人信用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产生税收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有疑问,可登陆深圳市税务局官网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了解,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再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蛇口税务局 2020年6月18日
深圳蛇口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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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小编:六和 & fl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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