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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鑫专栏] 年度汇算清缴必备知识、超详细汇算案例解析及合理节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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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4 12: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庚鑫专栏
标题: 年度汇算清缴必备知识、超详细汇算案例解析及合理节税技巧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4-16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yNTUwMjk5Ng==&mid=2247484734&idx=1&sn=8e50a2a0a5b395a0299659a4b8fe107c&chksm=fa1c5a45cd6bd35337635e4ec59e9151669b216f4fd916d95711282f80876cf0036d6900dee3#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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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13 09:29 编辑

个税汇算清缴自从开展以来的热度一直居高不下,各大HR社群、朋友圈最近也有很多汇算清缴相关的讨论和分享,还有一些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的税务问题不知如何解决。今天系统为大家讲解~
这里先给大家说一下,4月10日起,除湖北省外,其他地区均已开通汇算清缴功能。


本文重点
一、汇算清缴与合理节税需掌握必备个税知识
二、汇算清缴实操案例与合理节税

今日第二篇文章详细解说汇算清缴十大注意事项和汇算红线


汇算清缴与合理节税需掌握必备个税知识

第七次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关于汇算清缴需要个人掌握的个税知识:
1 首次引入综合所得概念,从分类迈向了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小综合阶段;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提示:以上四项所得可以同时获取,但是注意平时每项纳税方式不同。

2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资薪金支付改为累计预扣法
2019年1月1日起,取得工资薪金是按月将工资累加、专项扣除累加、专项附加扣除累加、基本减除额累加,适用同一税率表按月预扣个税。在同一单位参加工作,按月累计预扣,如果变更工作单位的,需要重新累计,按照在新单位工作月份数累计计算。
提示:累计预扣法更科学,对月收入高低不均的无需考虑单月税负平衡,但是有些人会存在月工资一致,个税会越来越高,到手收入越来越少的问题。

3次引入专项附加扣除概念,对六项?生相关支出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月×子女数;继续教育400元/月,取得证书年度全年3600元;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月;住房租金1500?1100?800元/月;赡养老人2000元(独生)1000(非独生);大病医疗每年80000元。
提示:专项附加扣除一定要据实申报,个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事后审查很严格,后果很严重。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被赋予全国唯一的纳税识别代码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提示:不管是跨地区的、跨所得类别的、还是跨单位的,都基于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穿透聚合,年终进行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5年度终了后纳税?将四项劳动性所得综合计征,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提示:原则上所有取得四项综合所得收入人员都应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以下四类情形不需要年度汇算清缴:年度应纳税额与预缴税额一致,自愿放弃退税,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补税额不超过400元。其他情形应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6年终奖金保留一次性计方式,共有两种计税方法。
(1)年终奖金的一次性计税方式,2021年12月31日前还可适用;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表:



(2)年终奖金也可以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一起计税;
年终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照工薪累计预扣法计税。
适用税率表:


  
(3)两种年终奖金计税方式如何选择,金额如何划分?
首先要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年终奖金-全年专项扣除-全年专项附加扣除额-其他扣除-6万
①当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0时,纳入综合所得计税合适,如果选择一次性计算方式,税率至少3%。
②当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时,选择一次性计算方式合适,但是0-36000之间两种计算方式个税基本相同,超过36000以上,选择一次性计算方式更合适。
总结如下:


提示:年终奖金金额要避开盲区

36000元年终奖,缴纳个税1080元;
36001元年终奖,缴纳个税3390.1元;
多发一元,多缴2310.1元。

年终奖要避开的6个盲区:




汇算清缴实操案例与合理节税
案例1:张先生2019年度合计工资收入21万元,劳务报酬年收入6万元,三险一金年扣除42000元,子女教育年扣除12000元,一次性年终奖金30000元。张先生一直在同一单位工作,请问张先生汇算清缴,是补税还是退税?具体金额多少?如何合理节税?

(一)汇算方案一:年终奖金按照一次性计税计算方式:
第一步:计算2019年度已预扣预缴个税额
2019全年预缴工资个税=210000元(全年工薪收入)-60000元(全年减除费用)-42000元(全年专项扣除)-12000元(全年专项附加扣除)=96000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适用税率)-2520元(速算扣除数)=7080元
2019全年工资实发=210000元-7080元-42000元=160920元
2019全年预缴劳务个税= 60000元(全年劳务收入)-(60000×20%)=48000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0%(劳务税率)-2000元(速算扣除数)=12400元
2019全年劳务实发=60000元-12400元=47600元
2019年一次性年终奖金个税=30000元(年终奖金)×3%(适用一次性税率)=900元
2019年终奖金实发=30000元-900=29100元
2019年度已预缴个税额合计=7080元+12400元=19480元(一次性年终奖计税无需汇算清缴)

第二步:2019年度汇算清缴计算(综合所得收入额-全年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度已缴个税额。
2019年度综合所得个税=【210000元(全年工薪收入)+48000元(全年劳务收入额)】-60000元(全年减除费用)-42000元(全年专项扣除)-12000元(全年专项附加扣除)=144000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综合所得适用税率)-2520元(速算扣除数)=11880元
2019年度需补退个税额=11880元(2019年综合所得个税)-19480元(2019已缴个税)= -7600元
小结:张先生可申请退税额为7600元,2019全年实发收入=160920元(工资实发)+47600元(劳务实发)+29100元(年终奖实发)+7600元(退税)=245220元。
(二)汇算方案二:年终奖金纳入综合所得计算方式:
第一步:计算2019年度已预扣预缴个税额
2019全年预缴工资个税=210000元(全年工薪收入)+30000元(年终奖金)-60000元(全年减除费用)-42000元(全年专项扣除)-12000元(全年专项附加扣除)=126000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适用税率)-2520元(速算扣除数)=10080元
2019全年工资实发=240000元-10080元-42000元=187920元
2019全年预缴劳务个税= 60000元(全年劳务收入)-(60000×20%)=48000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0%(劳务税率)-2000元(速算扣除数)=12400元
2019全年劳务实发=60000元-12400元=47600元
2019年度已预缴个税额合计=10080元+12400元=22480元

第二步:2019年度汇算清缴计算(综合所得收入额-全年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度已缴个税额。
2019年度综合所得个税=【210000元(全年工薪收入)+30000元(年终奖金)+48000元(全年劳务收入额)】-60000元(全年减除费用)-42000元(全年专项扣除)-12000元(全年专项附加扣除)=174000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综合所得适用税率)-16920元(速算扣除数)=17880元
2019年度需补退个税额=17880元(2019年综合所得个税)-22480元(2019已缴个税)= -4600元
小结:张先生可申请退税额为4600元,2019全年实发收入=187920元(工资实发)+47600元(劳务实发)+4600元(退税)=240120元。
解析:通过两种方式对比,张先生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于36000元,年终奖金一次性单独计税方式更划算,全年退税额多3000元,2019全年实发到手收入多拿5100元。



(三)还有更合理节税方式吗?
2020年度可以提前筹划,对张先生的工资薪金与年终奖金重新分配,可以节税更多(注:要提前筹划,2019年已无法变更)
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40000元(工资+年终奖)-60000元(全年减除费用)-42000元(全年专项扣除)-12000元(全年专项附加扣除)=126000元。
超过36000元,按盲区上限,年终奖可按36000元发放,平时发204000元。
第一步:计算2019年度已预扣预缴个税额
2019全年预缴工资个税=204000元(全年工薪收入)-60000元(全年减除费用)-42000元(全年专项扣除)-12000元(全年专项附加扣除)=126000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适用税率)-2520元(速算扣除数)=6480元
2019全年工资实发=204000元-6480元-42000元=155520元
2019全年预缴劳务个税= 60000元(全年劳务收入)-(60000×20%)=48000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0%(劳务税率)-2000元(速算扣除数)=12400元
2019全年劳务实发=60000元-12400元=47600元
2019年一次性年终奖金个税=36000元(年终奖金)×3%(适用一次性税率)=1080元
2019年终奖金实发=36000元-1080=34920元
2019年度已预缴个税额合计=6480元+12400元=18880元

第二步:2019年度汇算清缴计算(综合所得收入额-全年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度已缴个税额。
2019年度综合所得个税=【204000元(全年工薪收入)+48000元(全年劳务收入额)】-60000元(全年减除费用)-42000元(全年专项扣除)-12000元(全年专项附加扣除)=144000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综合所得适用税率)-2520元(速算扣除数)=11280元
2019年度需补退个税额=11280元(2019年综合所得个税)-18880元(2019已缴个税)= -7600元
所以,张先生可申请退税额为7600元,2019全年实发收入=155520元(工资实发)+47600元(劳务实发)+34920元(年终奖实发)+7600元(退税)=245640元
小结:与汇算方案一对比,张先生可多退税3000元,2019全年实发到手收入多拿5520元。与汇算方案二对比,张先生退税额一致都是7600元,2019全年实发到手收入多拿420元。

解析:工资薪金与年终奖金合理分配,可以节省更多个税,用好年终奖金计税方式,避开盲区,不要只关注汇算清缴退税额,应同时关注年度总收入额。


注:劳务报酬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如果是经营所得,则无需纳入汇算清缴,个税会更低。
案例2刘女士2019年月度收入26000元,三险一金月扣除3500元,子女教育月扣除1000元。刘女士2019年1-4月份在A公司工作,4-12月份在B公司工作,其中4月在两家公司同时取得工资,分别为13000元,4月社保与专项扣除在A公司扣除,请问刘女士汇算清缴,是补税还是退税?具体金额多少?如何合理节税?

第一步:计算2019年度已预扣预缴个税额
A公司:2019年预缴工资个税=26000元*3+13000(全年工薪收入)-5000元*4(全年减除费用)-3500元*4(全年专项扣除)-1000元*4(全年专项附加扣除)=53000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适用税率)-2520元(速算扣除数)=2780元
A公司:2019年工资实发=91000元-14000元-2780元=74220元
B公司:2019年预缴工资个税=26000元*8+13000(全年工薪收入)-5000元*9(全年减除费用)-3500元*8(全年专项扣除)-1000元*8(全年专项附加扣除)=140000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适用税率)-2520元(速算扣除数)=11480元
B公司:2019年工资实发=221000元-28000元-11480元=181520元
2019全年工资实发=74220元+181520元=255740元
2019年度已预缴个税额合计=2780元+11480元=14260元

第二步:2019年度汇算清缴计算(综合所得收入额-全年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度已缴个税额。
2019年度综合所得个税=312000元(全年工薪收入)-60000元(全年减除费用)-42000元(全年专项扣除)-12000元(全年专项附加扣除)=198000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综合所得适用税率)-16920元(速算扣除数)=22680元
2019年度需补退个税额=22680元(2019年综合所得个税)-14260元(2019已缴个税)= 8420元
小结:刘女士需补税额为8420元,2019全年实发收入=255740元(工资实发)-8420元(补税)=247320元。
解析:刘女士补税的原因有两个,一是4月份多享受了5000元的基本减除额,应纳税所得额提高,二是换单位后工资重新累计,税率保持在10%,而年终综合所得汇算时税率跳档为20%,纳税额提高。
总结:补税主要原因为两个提高:一是应纳税所得额提高;二是实际纳税额提高。

合理节税建议:刘女士可像张先生一样,将其中一部分收入按照年终奖金一次性方式计税发放,可以节省更多个税。
工资与年终奖金规划方案:
(1)2019年平时发168000元,年终奖金144000元,全年共计应纳税=2880元(工资)+14190元(年终奖)=17070元。
(2)2019年平时发276000元,年终奖金36000元,全年共计应纳税=15480元(工资)+1080元(年终奖)=16560元。

所以,选择36000元作为年终奖金一次性计税,对刘女士比较合适。
**本文是庚鑫老师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感谢理解!

庚鑫(Geng Xin)
51社保首席专家
知名劳动用工专家、多家机构特聘用工与成本筹划专家、智联招聘、BOSS直聘等机构特聘讲师、上海电视台东方财经频道专访嘉宾、重庆经济广播电台特邀嘉宾、北京物资学院企业家课堂校外导师、《HR政册》主要编写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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