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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业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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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10: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21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业务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20-12-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业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业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21号
  全文有效
  2020.12.22
  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2020年度年终决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将于2020年12月28日18:00至2021年1月4日零时期间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一)2020年12月28日18:00起停止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12月28日23:00起,停止在金融机构、12366移动办税平台、城市服务、市民中心、电子税务局、广西税务APP、广西政务APP电子税务局、智能移动POS终端和城乡居民虚拟户代收客户端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二)2020年12月30日零时起,停止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业务。
  (三)2020年12月31日零时起,停止办理用人单位社保缴费业务。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2021年1月4日零时起恢复所有渠道社会保险费缴纳业务。
  三、注意事项
  (一)暂停缴费业务期间,请缴费人妥善安排相关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缴费业务。
  (二)请各金融机构提前做好暂停缴费业务通告宣传,及时在金融机构各缴费渠道做好通知通告。
  (三)暂停缴费业务期间,请缴费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金融机构网点通知通告。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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