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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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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冀地税函发[1995]19号 |
文件名: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冀地税函发[1995]19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警部队开展生产经营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1995-02-13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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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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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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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警部队开展生产经营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发[1995]19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警部队开展生产经营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冀地税二发[1994]12号文件,一并贯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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