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应税服务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应税服务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4年3月6日
经研究,对《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应税服务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2012年第6号)予以废止。关于应税服务增值税起征点的政策,按照《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应税服务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2012年第10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