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26
  • Tax100会员 33647
查看: 797|回复: 0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82
2020-6-8 10: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iangxi.chinatax.gov.cn/art/2018/6/15/art_31884_19050.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文件名: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1-12-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65号令,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调整后的增值税起征点公告如下:
个人销售货物和销售应税劳务按月征税的增值税起征点,统一调整到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调整为每次(日)500元。
本公告自2011年1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特此公告。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1年12月5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