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468
  • Tax100会员 28118
查看: 285|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财政部 财预〔2020〕92 号 关于下达2020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11-25 10: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zt.nmg.gov.cn/doc/2020/07/31/61005.shtml
发文单位: 财政部
文件编号: 财预〔2020〕92 号
文件名: 财政部 财预〔2020〕92 号 关于下达2020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07-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关于下达2020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
财预〔2020〕92 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9〕64号)等文件规定,现下达2020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项目代码:Z195110010006),专项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有关支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自然资源部下达并经你省(自治区、直辖市)确认的2019年调出任务及土地验收进展、2018年调出任务新增完成验收情况等,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
  二、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有关规定,在接到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市、县,并报财政部备案。同时将下达市、县财政部门专项资金文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三、市、县财政部门收到专项资金后,应当进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按规定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和重点保障产生节余指标深度贫困地区的安置补偿、拆旧复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发展建设以及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等,支出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 农林水支出”科目。
  四、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有关要求,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指导市县对专项资金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加强对市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表.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财政部

2020年7月21日



2020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表.xls

27.5 KB, 下载次数: 33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