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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皖国税发[2004]1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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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皖国税发[2004]1号
文件名: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皖国税发[2004]1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发文日期: 2004-01-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皖国税发[2004]1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皖国税发[2004]1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党的十六大指出,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税务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大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将各类税务行政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为了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皖政[2000]1号)的基本精神,特作以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依法行政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体现了行政管理方式由“人治”向“法治”的根本转变。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权力的产生、运行,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反映了行政机关运作方式的基本特征。当前,随着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长期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比较集中地暴露出来,许多问题迫切需要运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
  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广大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实行依法行政的要求和呼声也越来越高。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须导干部,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权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全面、深刻领会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进一步转变那些不适应依法行政要求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改变那些不符合依法行政特征的管理方式,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学法,自觉守法,确保依法行政的全面顺利推进熟悉宪法和法律、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国税干部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加强对与税收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如《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和《行政监察法》等法律的学习。同时,要加强对与目前国税部门行政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如《劳动法》等法律的学习。当前,尤其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
  通过深入、持久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内容,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税务管理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今后,要将涉税法律、法规的培训作为全省国税系统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特别是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真正成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表率,带头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
  三、严格立法,及时备案,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制定对征纳双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内容。税收规范性文件必须内容明确、具体,备而不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不得与法律法规以及上一级次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首先,要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各级国税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包括税收执法程序和税收执法文书,必须经本级税收法制工作机构会签。凡未经税收法制工作机构会签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出台。其次,要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对本单位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送上一级国税机关税收法制工作机构备案。再次,要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要定期对本单位自行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包括相关税收执法程序和税收执法文书的规定进行清理。对与国家统一税法规定不一致的,该废止的要及时废止,该修订的要及时修订,从源头上和制度上解决“依法打架”的问题,切实维护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统一性。
  四、公正执法,从严治政,依法忠实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在履行法定职责、行使税收执法权时,必须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依法征税,依法减免,依法检查,依法处理,决不允许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首先,要继续全面推行税收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税收执法人员能级认证制度,不断提高税收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要坚决杜绝合同工、临时工从事税收执法工作的违法现象。其次,要慎重行使“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执法公开,以彻底消除税收管理过程中长期存在的执法不公等问题,努力为广大纳税人创造公平、良好的税收环境。再次,要认真执行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等各项行政法律制度,畅通税务行政救济途径,丰富税务行政救济手段,最大限度地尊重好、维护好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最后,要进一步健全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税收执法人员加大监管力度,对税收执法过错行为加大追究力度,以不断提高各级国税机关的依法治税水平。
  五、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依法管理好内部各项行政事务依法管理内部事务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方面,规范的内部管理,离不开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按照“精简、效能”的要求,依据职权法定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管理创新的辩证关系,尽快改变不适应依法行政要求的方式、方法,健全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科学规范、运作有序、监控严密的制度体系,逐步实现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当前,特别是要按照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顺应税务管理信息化潮流,结合正在进行的税务管理重组试点工作,进一步理顺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间的职责,构建起规范、协调的行政组织体系。同时,要建立起科学、高效的民主决策程序,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特别是对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涉及广大国税干部切身利益的行政管理事项,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并最大限度地听取意见和建议。此外,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要时时、事事、处处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制度办事,严格按程序办事,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保证行政管理各项目标的圆满实现。
  六、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树立依法行政的良好外部形象在广泛、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层级监督,强化上级国税机关对下级国税机关及其所属部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的监督制约,特别是要强化对行政决策权、税务审批权等重要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实行严格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广“大国税干部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税务行政行为。首先,要做好重大决策事项的备案审查工作,防止下级国税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事项背离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次,要强化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逐步实现税收执法检查的日常化、税收执法监察的重点化,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税务行政行为,不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依法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再次,要重视税务行政复议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不断提高税务行政复议人员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充分发挥好税务行政复议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在层级监督中的特殊作用。
  七、严明纪律,狠抓落实,真正将依法行政措施贯彻到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内部的各个职能部门,涉及全省广大国税干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将推进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持之以恒,狠抓落实,保证依法行政的稳步推进。全省广大国税干部要始终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真正做到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履行职责。当前,在一些国税机关和一部分国税干部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滥用职权、消极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等问题,使得法律、法规和政策得不到全面贯彻执行,这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要根治上述问题,必须切实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严明纪律,做到令行禁止,违法必究。今后,凡是违反依法行政要求的税务行政行为,无论涉及什么部门,涉及哪个个人,都将依法予以处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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