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 |
发文单位: |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苏地税发[2005]124号 |
文件名: |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发[2005]124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05-06-24 |
政策解读: |
- |
备注: |
- |
纵横四海点评: |
- |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5]124号
全文有效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发[2005]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省局下发的《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