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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北京市已落实 10个国家与中国签订的社会保险互免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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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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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13 14: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9月1日起,日本与我国正式签订并生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政府社会保障协定》(以下简称“互免协定”,至此,已有10个国家与我国正式签订并生效实施了社会保险互免协定,主要以职工养老保险为主,按照签订时间排序,依次为:
国家
互免险种
生效时间
免缴期限
德国
职工养老、失业
2002.4
2017.12补充通知
5年
韩国
职工养老、失业、居民养老
2003.2签订临时协议,2013.1签订正式协议
5年
丹麦
职工养老
2014.5
5年
加拿大
职工养老、居民养老
2017.1
6年
芬兰
职工养老、失业
2017.2
5年
瑞士
职工养老、失业、居民养老
2017.6
6年
荷兰
职工养老、失业
2017.9
5年
西班牙
职工养老、失业
2018.3
6年
卢森堡
职工养老
2019.5
5年
日本
职工养老
2019.9
5年


中方在上述国家办理免缴相关社会保险费手续时,申请人可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首页,网址:http://si.12333.gov.cn,实名注册用户信息,选择“境外免缴申请”服务,在线填写本人详细申请信息。同时,也可以由派遣人员国内派出单位申请注册单位用户,为本单位派出人员填写申请信息。

上述国家在华人员申请社会保险互免的,需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由上述国家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已贯彻落实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动在华就业外国人的社保互免协定参保证明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方便参保单位、参保个人办事,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
温馨提示:10个国家的互免协定,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首页“社会保障”专栏“服务园地”中查看。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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