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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0000428 房地产开发公司出租地下车位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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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4 12: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地产开发公司出租地下车位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
[案例]130000428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土地增值税是对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行为所征收的税。 出售或转让应当以办理相应产权为标志,产权未发生转移就不构成出售或转让。 只出租地下车位的行为,因为没有发生使用权的转移,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项目,以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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