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74
  • Tax100会员 33737
查看: 494|回复: 0

[案例]13000093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样填报纳税申报表?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1 11: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样填报纳税申报表?
[案例]13000093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  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等文件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中第10行的对应栏次。 其中,不含税销售额填入对应的“4%征收率”下的“销售额”栏,按4%的征收率计算的税额填入对应的“4%征收率”下的“税额”栏,减半征收的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等文件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减按2%的征收率征税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不含税销售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第4行“销售适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内,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