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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0006038 能否到付款方主管税局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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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9 10:3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能否到付款方主管税局代开发票?
[案例]13000603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文件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该广州企业如果符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是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应在广州到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其代开,而不能到郑州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关于代开普通发票问题规定: 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因此,对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也要由收款方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而不能由付款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来开具。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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