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08
  • Tax100会员 33378
查看: 811|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告2019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89
2020-6-29 10: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告2019年第1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告2019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19-02-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告2019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告2019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9.2.28
  为确保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经市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议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职责划转
  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二、计(缴)费档次
  2019年莆田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12档,分别为(括号内为缴费补贴):200元(40元)、300元(50元)、400元(60元)、500元(70元)、600元(80元)、700元(90元)、800元(100元)、1000元(120元)、1500元(140元)、2000元(160元)、2500元(180元)、3000元(200元)。
  三、档次衔接
  (一)2018年选择最低缴费档次100元的参保居民,2019年将自动转换为按新政策最低缴费档次200元征收。
  (二)对原选择缴费档次高于200元且原缴费档次已取消的,由参保居民申报新的缴费档次,若参保人员未申报新的缴费档次,从2019年9月起将按照新政策中最接近原缴费档次的较低一档进行征缴。申报更新缴费档次的,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具体如下:
  1.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
  2.国家税务总局仙游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福建省仙游县鲤南镇仙安村八二五南街535号。
  3.国家税务总局仙游县税务局郊尾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福建省仙游县郊尾镇朝阳街33号。
  4.国家税务总局仙游县税务局榜头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福建省仙游县榜头镇上乾村永昌西路117号。
  5.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1119号。
  6.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39号。
  7.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街1088号。
  8.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兴秀路1575号。
  9.国家税务总局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东环岛北街68号。
  10.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镇西埭社区新埭一号。
  四、缴费方式
  (一)2018年12月前在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采用银行卡划扣过的缴费人员,按照原有缴费方式在原扣款账户留有足够余额即可,银行将自动扣款,缴费人无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扣缴手续。
  (二)2019年4月起,参保居民还可以通过闽税通APP、云闪付APP、“福建税务”公众微信号、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缴费手续。
  (三)对于通过上述渠道缴费失败、需要办理补缴业务、以及需要开具缴费证明的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银联卡,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五、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缴费,2019年4月-12月20日为银行代扣代缴期。
  正常缴费人员在缴费期限内只需将保费存入银行扣款账户即可。需要补缴的参保居民应在到龄前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银联卡,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
  六、咨询电话
  缴费人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或各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进行详情咨询。
  特此通告。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