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73
  • Tax100会员 32687
查看: 488|回复: 0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庆安县税务局-张旭-社会保险费阶段性优惠政策讲解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993
2020-6-24 11: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绥化税务
标题: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庆安县税务局-张旭-社会保险费阶段性优惠政策讲解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NzgzNTQ5OA==&mid=2247487839&idx=5&sn=2ea793196b844e38e77d7a7e7912d276&chksm=97f2e3daa0856acccfa8ad99d8f9839322ae260a017f634e82db3408674f454b8f1e044ec89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23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12 11:47 编辑




主讲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庆安县税务局社保股张旭,讲授内容为社会保险费阶段性优惠政策。社会保险费主要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5个险种,这5各险种又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养老、失业、工伤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医疗和生育隶属于医疗保障局管理。
具体的业务流程,一是参保人到社保经办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二是向经办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经办机构核定缴费金额;三是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税务机关提供了多种缴费方式,这里只列举其中两种,一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二是到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
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对应属期内各类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