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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7-24 11:37 编辑
为确保干部职工准确掌握和运用税收政策,进一步规范政策执行标准,做到统一政策口径,杜绝差异执法,营口市税务第二税务分局以目前正在开展的税收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对自然人房产交易涉及的几个税种的计税依据问题进行规范和强调。
6月15日下班后,契税大厅按照年初该局李应强局长关于干部培训常态化的要求,在宋海波副局长的组织下,利用半个多小时时间对全厅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大厅负责人刘文刚收集汇总了前期窗口受理过程中的易错点和系统操作的注意事项,并按照省局明确的《关于增值税免征或差额征税等情形确定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意见》的规定,对存量住宅和非住宅交易,在转让方需缴纳增值税或免征时所涉及的契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的问题进行全面细致地讲解。大厅业务骨干唐庆娜利用金税三期系统预生产环境进行现场演示,模拟真实交易流程,对录入正确与否所导致的不同结果分别作了解释和说明,进一步加深大家的印象,确保准确掌握,力争做到办件“零差错”。刘文刚要求大家在业务受理、复核等各环节都要严格落实规定,实际办理业务时有不明白的及时请教,开展现场“一对一”培训,并切实加强前后台衔接,有效规范契税大厅执行税收政策及办税服务工作。
此次培训过程中,大家积极互动,就存在的疑问进行深入讨论交流,学习热情高涨,通过培训,契税大厅干部职工都表示收获颇丰,对以后工作有了更明确的指导,为广大老百姓提供准确解答和周到服务的信心也更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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