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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4〕7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江苏省南通海盟股份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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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0000000002010102724071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04〕728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4〕7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江苏省南通海盟股份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4-06-0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江苏省南通海盟股份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4〕728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江苏省南通海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的请示》(苏 国税发〔2003〕2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江苏南通海盟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南通市成立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2002年11月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其主导产品“环保记忆衬布”、“多功能柔弹复合衬”被列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并占公司年总销售收入的90%以上。2004年5月,科技部火炬中心来函确认该公司所生产的环保记忆衬布和HM热熔复合衬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同意江苏南通海盟股份有限公司从2003年起减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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