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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发改高技〔2007〕1879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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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0000000002010102723884
发文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发改高技〔2007〕1879号
文件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发改高技〔2007〕1879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8-0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改高技〔2007〕18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信息产业主管机构、海关、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集成电路产业政策,根据《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发改高技〔2005〕2136号),经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认定了第一批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其中部分企业线宽小于0.25微米或0.8微米(含)(见名单备注),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具体事宜按规定程序办理。
此前按有关规定认定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继续享受相关政策。
附件: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第一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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