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271
  • Tax100会员 33016
查看: 23|回复: 0

[美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换文

298

主题

558

帖子

1294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294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70/c1153055/5026996/files/11530559.pdf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换文
发文日期: 1984-04-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换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先生阁下阁下:
我荣幸地提及今天签署的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 称“协定”) ,并代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确认两国政府达成的下 述谅解:
双方同意,协定第二十二条暂不规定税收饶让抵免。但是, 如果美国今后修改有关税收饶让抵免规定的法律,或者美国同任 何其他国家对税收饶让抵免的规定达成协议,本协定即应修改列 入税收饶让抵免的规定。
我非常荣幸地请阁下代表贵国政府确认前述谅解。
顺此向阁下表示敬意。
美利坚合众国总统  罗纳德·里根
1984年4月30日于北京


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罗纳德·里根先生阁下  
阁下:  我谨收到阁下今日的来函,内容如下:  
“阁下:
我荣幸地提及今天签署的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 称“协定”) ,并代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确认两国政府达成的下 述谅解:
双方同意,协定第二十二条暂不规定税收饶让抵免。但是, 如果美国今后修改有关税收饶让抵免规定的法律,或者美国同任 何其他国家对税收饶让抵免的规定达成协议,本协定即应修改列 入税收饶让抵免的规定。
我非常荣幸地请阁下代表贵国政府确认前述谅解。
顺此向阁下表示敬意。"
我荣幸地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阁下来函中所述的谅解。
顺此向阁下表示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赵紫阳
1984年4月30日于北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