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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纳税人应该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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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21 05: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安徽税务
标题: 划重点!纳税人应该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DA1NjgyNQ==&mid=2651066479&idx=4&sn=844bb1ba4a463f8d816e60c60b56d8f4&chksm=80a69579b7d11c6f7d8cb8a27e5b3a93ba6975c4dd1cec874b9ee5732ac4a0fafd24605c9ca0#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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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20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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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明确相关办理事项。
纳税人应该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年度汇算?一起了解一下吧↓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2023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汇算申报、多次股权激励合并申报的纳税人确定其主管税务机关。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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