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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报销如此简单!个税APP功能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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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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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19 02: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无锡税务
标题: 开票、报销如此简单!个税APP功能强大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Q0NTMyMA==&mid=2650222279&idx=1&sn=c0d562d699b978f35118601e24e33153&chksm=88194860bf6ec176db128ef88e708a4855dad405ad99352166415f18c8de2f4950379274798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2-18 18:37
二维码: -



通过扫描商户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即可实现便捷开票。
操作路径: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办&查”-“发票管理”-“扫码开票”,扫描销售方出示的二维码,选择或录入抬头信息,点击“提交开票”。





为您提供数电票查询、下载、导出、拒收、红字发票提醒、定向推送等服务。

发票查询、下载

操作路径: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发票管理”-“我的票夹”,进入发票列表页。页面展示自然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的、代开的数电票。
▲我购买的:展示自然人作为购买方或出行人取得的发票;
▲我销售的:展示自然人申请代开或企业给您开具的收购发票,在发票列表以小标签形式展示发票基本信息。
点击右侧“筛选”,支持通过“开票日期”“发票状态”“拒收状态”“发票类型”四个条件进行筛选,同时支持通过销售方或购买方名称进行模糊查询。
点击发票卡片查看发票详情,也可在该界面进行拒收、下载等操作。
注意:红字发票、已红冲发票和已作废发票不支持拒收。





定向推送发票

自然人可将本人作为受票方取得的数电票(不包含电票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在明确推送理由后定向推送至任职受雇单位税务数字账户的“收票箱”,方便企业和个人入账报销。
操作路径: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依次点击“办&查”-“发票管理”-“我的票夹”,在发票列表页面点击想要推送的发票,点击“发票推送”,进入发票推送界面,点击“单位名称”,选择接收单位,选填“推送理由”,点击“提交”。



任职受雇单位税务数字账户“收票箱”接收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自然人推送的发票,接收后可根据需要进行下载查看。


注意:
1.在受票方“自然人二维码开票”及开票方“页面输入开票”时勾选“自然人”标识,并填具“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方可交付发票至个人票夹。
2.定向推送发票的范围为自然人取得的电票平台开具的“正常”状态的发票,已红冲发票、已作废、拒收发票均不支持推送。
3.目前,定向推送发票仅支持推送到自然人任职受雇单位。每张发票仅可推送一次,推送成功后将不能在个人票夹中对已推送发票拒收。


支持维护发票抬头信息用于便捷开票。
操作路径: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办&查”-“发票管理”-“发票抬头”,进入抬头管理界面,点击下方“添加抬头”按钮填写发票抬头,此界面也支持直接点击选择“任职受雇单位”。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监审: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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