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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税务总局青冈县税务局-社保费惠企政策相关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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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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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3 02: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绥化税务
标题: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青冈县税务局-社保费惠企政策相关讲解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NzgzNTQ5OA==&mid=2247487820&idx=5&sn=934a888ba24afdbab9dba82a237f5399&chksm=97f2e3c9a0856adf090151177c6957dc3a67d13b3a0ca45d20a29dbfbbb056f8f69a1460075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22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12 11:56 编辑




今天我们要对疫情期间我县有关于社保费的惠企政策进行简单的解读,对于养老,工商,事业保险这三个费种,我县实施的政策是自2020年2月起,免征各类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实施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3个月。这其中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期间免收滞纳金。对于医疗保险这一费种,我县实施的政策是自2020年2月起,对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未能按时办理医疗保险缴费业务的,可延长至4月30日之前完成补办补缴。延期缴纳期间免收滞纳金。
以上就是疫情期间我县对社保费的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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