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638
Tax100会员
33512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贵州
›
红城税“识”丨遵义市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和养老已退休医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179
|
回复:
0
红城税“识”丨遵义市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和养老已退休医保未退休人员医保缴费指南
[复制链接]
贵州政策君
贵州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26197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26197, 距离下一级还需 62691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26197, 距离下一级还需 62691 积分
积分
26197
发消息
2024-1-30 10: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遵义税务
标题:
红城税“识”丨遵义市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和养老已退休医保未退休人员医保缴费指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AyMjk0MQ==&mid=2657289672&idx=5&sn=3c43b7ff4107e78290954fd05c05cc84&chksm=8449e47ab33e6d6cacf21581e0e9e5f292f01e4c7b5b1ab1dd31babf7f745e0b34c3c17ca7f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29 16:59
二维码:
-
点击上方蓝字 关注红城“税事”
一、缴费人群
(一)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二)养老已退休医保未退休,续缴2024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参保人员。
二、缴费时间
(一)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需求缴纳当月及次月的医保费用(注(按照税务规定):2024年度只能缴纳1-6月的医保费用,7-12月的需下半年再次缴纳);
(二)养老已退休医保未退休人员可根据需求到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缴纳医保费用(注:2024年度只能缴纳1-6月的医保费用,7-12月的需下半年再次缴纳)。
三、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6%。
四、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
(一)缴费基数
1.灵活就业人员:4190.75元;
2.养老已退休医保未退休人员:4190.75元。
(二)缴费金额
1.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金额为:4190.75*0.06+10=261.45元;
2.养老已退休医保未退休人员:每月缴费金额为:4190.75*0.06+10=261.45元。
五、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已退休医保未退休人员均不划个人账户
六、缴费渠道
(一)灵活就业人员。
1.可通过关注“遵义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填写您的身份信息
您可以选择自主缴费或为他人缴费
填写您的基本信息及验证码
缴费险种选择医疗保险,是否补缴选择否(注:2024年度只能缴纳1-6月,7-12月的需下半年再次缴纳,所以选择所属期起止只需选择1-6月即可)
核查一下金额正确后,点击下一步支付费用
2、支付宝搜索社保缴费选择社保缴费
选择灵活就业人员
填写您的基本信息
缴费险种选择医疗保险(注:2024年度只能缴纳1-6月,7-12月的需下半年再次缴纳,所以选择所属期起止只需选择1-6月即可)。
核查一下金额正确后,点击下一步支付费用
(二)养老已退休医保未退休人员缴费渠道。
需要您到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打印缴费单据,然后到对应税务局缴费,缴费凭证(发票)及其他缴费问题可咨询12366。
养老已退休医保未退休人员暂不能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进行缴费,请大家知晓并相互转告。
来源:遵义医保
编发:遵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江苏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