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56
  • Tax100会员 28007
查看: 41|回复: 0

阳阳视野 | 知识帖: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政策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636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636
2024-1-22 20: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贵阳税务
标题: 阳阳视野 | 知识帖: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zY4NjQ4MA==&mid=2650620021&idx=2&sn=f39c1721f06055bad5d07f207c08c4f0&chksm=839723cab4e0aadc63aa591e492e8ad88b141bcb9abe7dd006c2ead56a6697f9d04a6703663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22 17:28
二维码: -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录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今天带你了解: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
优惠内容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享受条件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享受方式
上述政策免于申请即可享受。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
贵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225_1705926721059.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