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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金智库] 供应链金融上市公司罕见造假,6年时间虚增营收超500亿,5年虚假商业保理本金投入534亿 | 供应链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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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启金智库
标题: 供应链金融上市公司罕见造假,6年时间虚增营收超500亿,5年虚假商业保理本金投入534亿 | 供应链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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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16 16:16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2NTM4NTM1NQ==&mid=2247589261&idx=6&sn=ceae04b4c36596f91ac809d245230309&chksm=ea9df969ddea707fdcd19e5d85e2212618b460481c6bd8484ce3c86ae1c7ee3c2edcc9ac736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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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易见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 (〔2023〕11 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市 场禁入决定书(冷天晴)》(〔2023〕4 号)(以下简称《市场禁入决定 书》),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 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公司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 2015 年至 2018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披露,2015 年 至 2018 年 10 月,公司控股股东为九天集团;2018 年 10 月,九天集 团将其持有的公司 19.00%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云南有点肥农业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点肥科技)后,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中发展)持股 29.4%被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云南省滇中新区管委会;2018 年 12 月 14 日, 九天集团与有点肥科技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改为出具放弃 19.00% 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仅保留 19.11%股份的表决权,公司披露的控 股股东仍为滇中发展、实际控制人仍为云南省滇中新区管委会。
经查,2012 年 6 月,九天集团收购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1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向九天集团、滇中发展、云南省工业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等 7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000 股。定向增发完成后,九天集团直 接持股公司的比例为 36.57%。有点肥科技由九天集团实际控制, 2018 年 10 月至 12 月,九天集团实际拥有的表决权股份仍然超过滇 中发展,虽然九天集团、有点肥科技声称充分认可滇中发展的控股股东地位,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但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九天集团。冷天晴持有九天集团 36.83%股份,担任总经理实际负责九天集团管 理,为九天集团实际控制人。
综上,2015 年至 2018 年 9 月、2018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2 月, 公司控股股东为九天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冷天晴,公司未如实披露 实际控制人。
公司 2015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公司虚增银行存款、应收票据
2015 年,公司通过伪造银行回单,虚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记录及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入账等方式,虚增应收票据 2,979,150,000.00 元和银行存款1,208,436,000.00 元。
2017 年,公司采用与 2015 年相同的手法,虚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记录,虚增应收票据 706,920,000.00 元。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 2015 年和 2017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公司虚增收入及利润
2016 年度至 2020 年度,公司利用之前开展过真实业务的核心 企业以及有点肥科技等 21 家公司,通过私刻其他企业的公章、虚构 基础购销业务合同和单据,伪造代付款及保理业务合同等方式开展 虚假供应链代付款业务、虚假商业保理业务和虚假供应链预付款业 务,虚增收入和利润。此外,2015 年度至 2020 年度,公司为完成 业绩承诺,大量开展无商业实质的供应链贸易业务,并通过体外个 人账户向贸易对手方支付贸易差、服务费、贴现息等费用,扩大收入规模,粉饰经营业绩,虚增贸易收入和利润。
1.公司虚构供应链代付款业务
公司以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供应链)、 深圳市榕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时代)等为主体虚构代付 款业务,虚构基础购销关系,伪造合同、核心企业付款指令、银行 回单和商业承兑汇票等合同单据,虚构代付款业务,在 2016年至 2018年以代付款名义持续滚动将资金转出给九天集团,并虚增代付 款业务服务费收入和利润。
经查,2016 年至2019 年,公司虚假代付款业务累计代付资金 21,009,373,211.41 元,各年虚假代付款业务相关的服务费收入和 利润(虚增服务费收入金额与影响利润总额金额一致)分别为 475,428,999.81 元、791,560,816.95 元、606,029,348.11 元、 8,622,570.70 元,分别占当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2.94%、 4.96%、4.18%、0.06%,占当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48.16%、 66.54%、59.48%、0.99%。
2.公司开展虚假商业保理业务
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 中保理)、霍尔果斯易见区块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 果斯保理)、榕时代提供商业保理服务,以保理业务名义持续滚动 将资金转出给九天集团,并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和利润。
经查,公司与云南奥斯迪实业有限公司等 51 家房地产行业公司、 有点肥科技等 21 家公司以及云南跃坦矿业有限公司、上海远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东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云南远畅投资有限公司、云南鸿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今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钜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筑正实业有限公司、江苏丹灿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福清耀点贸易有限公司、福州恋韵贸易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嘉视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保理业务均为虚假业务。公司虚假保理业务的资金由九天集团统筹使用。公司虚构保理业务 涉及的核心企业均未开展过保理相关的基础购销业务。
经统计,2016 年至 2020 年,公司虚假商业保理业务账面累计投放本金 53,443,863,132.31 元,确认保理利息和服务费收入 2,623,229,043.04 元,产生利润总额 2,623,229,043.04 元,截至 2020 年末账面应收保理款(本金)、应收利息(保理利息)、应收 账款(服务费)共 8,817,871,542.90 元。
3.公司虚构供应链预付款业务
2020 年,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滇中供应链、贵州供应链、贵州 易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有点肥科技等 21 家公司、江苏佰匡纳实 业有限公司、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等发生虚假供应链预 付款业务。截至 2020 年末,虚假供应链预付款业务形成预付账款余额 4,271,549,342.36 元。
4.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供应链贸易业务
2015 年至 2020 年期间,公司以滇中供应链、贵州供应链为实 施主体,先后建立多个贸易条线开展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的供应链 贸易业务,以销售总额确认收入,以采购总额结转生产成本,以销 售收入与采购成本的差额确认利润。经查,上述供应链贸易业务中的部分大宗有色金属条线业务无商业实质,九天集团还指使公司通过体外账户将购销业务产生的价差返还给交易对手方,并向对方支付业务相关的服务费、贴现息等,实质上虚增了公司的营业收入和 营业利润。2015 年至 2020 年,公司通过虚假供应链贸易业务虚增收入金额分别为 4,441,377,299.56 元、11,290,221,694.05 元、 10,924,558,571.90 元、9,391,212,785.44 元、9,774,075,527.29 元、5,924,347,186.48 元,虚增利润金额分别为 43,318,490.25 元、 54,871,041.21 元 、 68,144,524.72元 、 42,637,067.43元、 27,305,079.06元、25,351,098.89 元。
综上,2015 年至 2020 年,公司以上各类虚假业务各年合计虚增收入分别为 4,441,377,299.56 元、11,919,663,519.42 元、 12,003,895,365.20 元 、 10,469,873,593.76 元 、 10,987,210,733.58 元、6,428,643,331.81 元,占各年度披露的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26%、73.68%、75.20%、72.18%、71.59%、 66.16%;各年虚增利润 43,318,490.25 元、684,312,866.58 元、 1,147,481,318.02 元、1,121,297,875.75 元、1,240,440,285.35 元、-3,975,223,534.39 元(考虑公司 2020 年自行计提的坏账准备), 占各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49%、69.33%、96.46%、 110.06%、142.94%、33.07%;扣除虚增利润后,2018 年至 2020 年 三年连续亏损。
公司的上述行为导致其披露的 2015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 虚假记载。
此外,2022 年 4月 20 日,公司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称,初步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中公司涉及行为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 订)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综上,公司披露 2015 至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 遗漏,情节严重,违反了《证券法(2005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证 券法(2019 修订)》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5 条等有关规定。鉴于上 述违规事实和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 律处分决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蓬,时任董 事罗寅、徐加利、丁加毅、樊平、邵凌,时任独立董事李洋、梁志 宏、高巍、胡钢、林楠、刘譞哲、王建新、赵起高作为时任董事会 成员,对任期内公司上述违规也负有一定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 规则》第 2.2 条、第 3.1.4 条、第 3.1.5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 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蓬,时任董事罗寅、 徐加利、丁加毅、樊平、邵凌,时任独立董事李洋、梁志宏、高巍、 胡钢、林楠、刘譞哲、王建新、赵起高予以监管警示。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引以为戒,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 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启金智库 将于 2024年1月20-21日 上海 举办融资性贸易识别整改、数智化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及实现数据资产入表扩表的实操合规风控和案例专题培训,特邀四位一线拥有十几年优秀实操经验和跨界复合型的行家主讲,洞悉业务运作中的各类机遇和挑战,助您建立展业必要的知识体系、实战技能和有效人脉,诚邀您的参加!
【课程提纲】
第一讲、国企融资性贸易的识别与风险防控实务和典型案例分析
(时间:1月20日上午9:00-12:00 )
· 主讲嘉宾:杨老师,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联席合伙人,曾供职于头部金融机构,武汉大学法学学士、美国南加州大学法学硕士,兼具法律及金融复合背景,在产业金融领域有着十余年诉讼及非诉实务经验,在产业金融各类业务的风险识别、业务展业、风险把控、机制平衡方面有非常专业的经验和视角。近年来为多家国资进行融资性贸易识别、风险防范与整改转型工作。
一、融资性贸易模式
1、融资性贸易对于国企的“诱惑”
2、政策管控沿革:加强管理-加大管控-禁止-零容忍
3、当前管控政策
4、融资性贸易定义
5、74号文解读
6、虚假贸易与融资性贸易
7、融资性贸易与贸易融资
8、融资性贸易模式:买卖型与增信型
9、循环贸易
10、托盘贸易
11、融资托盘
12、上海电气的故事:涉及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
13、江苏舜天的故事:涉及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
14、中国铁物的故事
15、委托采购
16、保理增信
17、广州雪松的故事
18、票据增信
19、广州浪奇的故事
20、质押监管增信
21、仓储保管增信
22、保兑仓增信
二、融资性贸易的司法认定及风险
1、司法层面对于融资性贸易的认定
2、司法判例看构成循环贸易的特征
3、司法判例看不构成循环贸易的特征
4、风险因素
5、民事风险
6、合规风险
7、刑事风险
三、融资性贸易自查及整改
1、募集说明书关注要点
2、评级报告关注要点
3、融资性贸易识别路径
4、垫资与托盘贸易
5、托盘贸易整改方案
四、供应链金融
1、供应链金融的价值与必要性
2、供应链金融分类
3、垫资、工程欠款与融资
4、保理:明保理/暗保理、有追索保理/无追索保理、正向保理/反向保理、票据结算保理
5、债权电子凭证、供应链票据及其区别
6、商票
7、供应链ABS
8、物权供应链金融代表产品:融资租赁
9、EPC+融资租赁
10、联合体融建
11、小股大债模式
12、明股实债模式
13、股权代持模式
五、总结供应链金融与融资性贸易的区别
六、答疑与交流
第二讲、贸易供应链金融产品组合创新、工程基建/煤炭/农产品领域行业运用、国资贸易供应链平台搭建实务和案例
(时间:1月20日下午13:30-16:30 )
·主讲嘉宾:张老师,在交易银行、贸易融资、保理和供应链金融领域有长达20多年的工作经验、创新实践、深入研究。曾任某股份制银行和某城商行对公团队负责人、某大型央企供应链金融平台负责人,之后还全程参与指导某央企电力集团创设保理公司、建设供应链金融平台,全程参与建设某电网央企供应链金融平台、某施工央企供应链金融平台、某环保央企供应链金融平台、某资本运营央企供应链金融平台等实践实施,以及为多家企业提供可行落地的贸易融资解决方案。
一、贸易供应链金融产品组合创新设计
(一)“应收+应付”双降组合产品设计及运用领域
(二)“供应链+保理”产品组合设计及运用领域
(三)“保险+保理”产品组合设计及运用领域
二、工程基建、煤炭、农产品领域供应链金融模式案例
(一)工程基建领域贸易供应链金融案例
1. 四川某银行对城投的无追保理案例模式
2. 某银行给总包商开展有追保理所涉及的合同及应收账款分析
3. 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主要产业链及供应链金融产品分析
(二)煤炭领域贸易供应链金融案例
1. 煤炭应收账款融资案例
2. 煤炭存货融资案例
3. 煤炭预付款融资案例
4. 煤炭托盘和代采融资的模式区别
5. 某供应链公司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展煤炭供应链金融案例
6. 煤炭行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市场分析
(三)农产品领域的供应链金融案例
1. 某养殖专业合作社与担保公司、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案例
2. 某农业公司直接与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案例
3. 农产品供应链的收益计算方法及产品设计思维
4. 某农产品供应商与供应链资金联营开展农产品供应链案例
5. 农业领域的主要产业链及供应链金融产品分析
三、国资贸易供应链平台搭建及风险防范(业财税/并表/审计一体化视角)
(一)国资“一头在外”集团集采模式
1. 供应链平台体系搭建要点
2. 业务运作实务要点(业财税并表审计一体视角)
3. 业务风险防范
4. 典型案例
(二)国资“两头在外”集采分发模式
1. 供应链平台体系搭建要点
2. 业务实务要点(业财税并表审计一体视角)
3. 业务风险防范
4. 典型案例
(三)国资“一头在外”上游或下游企业供应链金融模式
1. 供应链平台体系搭建要点
2. 业务运作实务要点(业财税并表一体视角)
3. 业务风险防范
(四)国资“两头在外”贸易供应链介入模式
1. 供应链平台体系搭建要点
2. 业务运作实务要点(业财税并表一体视角)
3. 风险防范
(五)案例解析大宗贸易供应链的资金需求,与国资信用耦合下的国资供应链服务实操
1. 国企供应链公司的业务、财务、税务、审批、审计、管理风控要点
2. 国企与民企合资供应链公司如何防范风险
3. 贸易融资+国资供应链公司+银行风控体系的融合实操
4. 国资各级子公司产品与融资性贸易风险如何判定
(六)国有企业供应链公司现在与未来
四、学员互动以某供应链公司向大型核心供应商现款采购豆粕,并赊销给大型买方企业为例,提出供应链公司的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并根据方案、税费进行收益计算和优劣势分析。

【互动交流研讨会】
强化彼此认知、问题答疑解惑、实现合作共赢

(时间:1月20日下午16:30-17:30 )
环节一:参会嘉宾自我介绍(可展示PPT)
环节二:实操问题交流研讨(提前发会务组)
环节三:潜在合作机会发掘

第三讲、地方国资和金融机构参与贸易供应链金融的数智化创新实践、合规动态风控体系、赋能数据资产入表扩表实践及案例
(时间:1月21日上午9:00-12:00 )
·主讲嘉宾:张老师,上海煤炭交易所总裁,上海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上海EDI Center 副总经理,NEC-ITM 执行董事。
一、地方国资和金融机构参与大宗商品贸易供应链金融的意义
(一)入局大宗商品原因及产业数据分析
(二)传统金融机构对接产业金融的瓶颈及破局点
(三)企业旺盛融资需求、金融市场无法满足的破局点
(四)地方国资在产业转型和产业招商的破局点
(五)科技赋能提升管理水平和产业金融创新力度
(六)产业金融3.0已来(传统金融—>产业链金融—>产融生态圈)
(七)地方国资、金融机构、产业方调整商业思维和战略布局的模式
(八)某地方城投参与大宗商品贸易供应链的案例及效果解析
二、地方国资和金融机构参与大宗商品贸易供应链金融的数智化创新实践
(一)供应链金融的新视角和新玩法
1.供应链金融的本质和创新价值
2.适合做供应链金融的产业领域
  3.供应链金融的阶段特征与发展趋势
  4.如何做好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防范
(二)数智化的“平台+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大宗能源行业运用与案例解析
  1.贷前尽调与风险评估(评级、评分、流水、财报、额度、账期)
2.贸易环节的合规管理(真实性、完整性)
3.全程物流跟踪与现场监管(线上、线下、存证)
4.平台化的在线资产管理和动态风控模型(贷前、贷中、贷后)
5.BI商业智能与大数据成果应用
6.电子合同、存证、出证、公证实槌应用
7.数字化资产管理的系统逻辑与数据安全
8.背后运用了哪些黑科技、成本效益评估
(三)各机构面临的机遇、实践案例及趋势探讨
1.地方政府及国资、金控、供应链平台、保理
2.金融机构:银行 信托 券商 保理 私募股权
3.其他类机构
(四)机构间合作要点
三、数智化供应链平台赋能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扩表和金融机构数字金融转型实现路径探讨
(一)赋能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扩表实现路径探讨
(二)赋能金融机构数字金融转型实现路径探讨
(三)上海《推动区块链、大模型技术赋能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创新“平台+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探讨
四、答疑与交流

第四讲、铝产业贸易供应链管理+金融服务、大宗商品贸易与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结合效益、可信数字仓单风险管控实务要点和案例解析
(时间:1月21日下午13:30-16:30 )
· 主讲嘉宾:王老师,曾在国内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工作,具备贸易融资、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行业领域专业知识,具有领导管理才能和业务管理经验,是国内该行业领域著名的资深行业专家。
一、铝链交易的实际案例分析
二、大宗商品贸易与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结合效益
三、重塑信用,全面建设可信数字仓单的实际案例介绍
四、答疑与交流
报名方式:
15001156573(电话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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