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3005
Tax100会员
32554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精选公众号
›
【20240113 每日一税】外籍个人税籍由非居民个人变为居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39
|
回复:
0
[每日一税]
【20240113 每日一税】外籍个人税籍由非居民个人变为居民个人后如何缴纳个税
[复制链接]
李威03
李威03
当前离线
积分
36336
2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专家团队
积分
36336
发消息
2024-1-15 11: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每日一税
标题:
【20240113 每日一税】外籍个人税籍由非居民个人变为居民个人后如何缴纳个税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13 07:29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DgwMzk3MQ==&mid=2649684116&idx=1&sn=127a1e7bc23b271647e4749cb518f182&chksm=883ec778bf494e6e212490e7ee9e34e86eae79aad7626fd8cd229379a31ad569909096427f61#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20240113 每日一税】
外籍个人税籍由非居民个人变为居民个人后如何缴纳个税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3556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24年01月12日,有同学咨询:外籍员工的税籍,由非居民个人变为居民个人后如何缴纳个税?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问题】2023年6月1日,M公司引起德国籍员工瓦格纳先生,瓦格纳先生预计在华工作150天,支付工资薪金按非居民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自瓦格纳先生入境后,一直在我国境内M公司,于2023年12月已经超过183天。瓦格纳如何缴纳个税?
【解析】瓦格纳先生预计在华工作150天,超过90天不满183天,M公司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按非居民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但自2023年12月1日起,瓦格纳先生在华实际居住时间已经超过183天,M公司应于2023年12月15日后,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就2023年6月至11月工资薪金所得重新计算应纳税款,并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
法规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
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申报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等情况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天数以及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按照预计情况计算缴纳税款。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符的,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个人,因延长居住天数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无住所个人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境内居住天数累计不超过90天,但实际累计居住天数超过90天,或者对方税收居民个人预计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不超过183天,但实际停留天数超过183天的,待达到90天或者183天的月度终了后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就以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重新计算应纳税款,并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
【补充资料】
一、居民个人与居民个人判定标准
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二、纳税政策
(一)一般规定
1.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其他规定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
累计满183天
的年度
连续不满六年
的
,
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
延伸阅读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准确把握的关键概念
欢迎您给我留言讨论。
后语:很多朋友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赞的习惯,真心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赞,以示鼓励!在探索税法奇妙的旅途中,我是您的向导,而您的成长则是我的指南针。
感谢关注,《每日一税》,为中国民营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护航!
感觉不错,请点“在看”↓↓↓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安徽
重庆
广西
人社政策
辽宁
江西
天津
河北
法律法规
2020税务高考
成功参与Tax100发起的2020税务高考活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