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860
Tax100会员
32519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吉林
›
致全省印花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108
|
回复:
0
致全省印花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复制链接]
吉林省政策君
吉林省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24251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24251, 距离下一级还需 64637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24251, 距离下一级还需 64637 积分
积分
24251
发消息
2024-1-15 10: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白城税务
标题:
致全省印花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OTI3NTc3MQ==&mid=2650371085&idx=2&sn=20b67ffbbdcadf9cc0b77635bdeda1a3&chksm=f1214f99c656c68f7fb5f8f210bd59b0554eaca3f5e0b77f55f81796c50ba83f9c3c38e1a4c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29 15:52
二维码:
-
尊敬的印花税纳税人:
您好,2024年1月征期即将来临,按年计征的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期到了,您准备好了吗?
为帮助您在征期内顺利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吉林省税务局为您梳理了相关政策和申报流程,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营业账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二
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税率是0.25‰。
三
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期限
我省制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号)明确我省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
四
营业账簿印花税的征期
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五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流程
1.税种认定是申报前提,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应以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按年计征的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认定为前提,否则电子税务局端不能进行申报。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功能,查询具体的税(费)种认定信息。如未认定按年计征的营业账簿印花税,需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种认定。
2.申报流程:印花税营业账簿申报操作,(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印花税)】。(2)在左边显示对应录入税种信息情况,首次进入税种列表页面系统会弹出提示框,需要预览10秒后方可关闭,非首次可以直接关闭。(3)阅读完提示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关闭提示框。系统展示印花税税种列表页面。(4)点击“采集并申报”按钮,进入税源采集页面。如果在税源采集页面没有显示需要采集的“营业账簿”税源,需要手工修改一下“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分别为2023-1-1和2023-12-31。再点击“提取认定信息”按钮,系统会自动将营业账簿相关税源信息带入报表中。(5)填写相关数据信息后,点击“保存并确认”按钮。系统校验成功并给出提示信息。(6)点击“确定”按钮后进入税源申报页面。在申报页面可以看到已采集的“营业账簿”的税源信息。(7)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系统校验通过后返回申报结果。(8)如果有税款,系统会给出缴款链接,点击“去缴款”按钮。系统跳转到税费缴纳页面,选择对应的缴款方式进行缴款即可。
六
营业账簿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以2023年为例:
1.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当按照2023年12月31日账载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2023年1月1日账载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即结转自2022年12月31日的合计金额)增加的部分计算缴纳。
2.2023年度内已申报并缴纳过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在2024年1月征期内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时,应从计税依据中扣除2023年度内已申报过的营业账簿印花税计税依据。差额为负数或0时,纳税人应零申报;差额为正数时,按差额填报计税依据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3.凡认定按年计征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未增加的,需要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进行零申报,否则将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承担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税款的责任,影响纳税信用等级。在零申报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可以填写税款所属期止的时间,即年末最后一天。
请您及早做好准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
如需咨询了解营业账簿印花税政策及申报纳税事宜,可以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2023年12月26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编发:白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点击在看!
让更多人了解!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山东
大家聊税
天津
广东
四川
辽宁
地方涉税政策
北京
河北
天津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