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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向地震灾区捐赠,税前扣除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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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4-1-15 09: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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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甘肃税务
标题:
【中国税务报?】向地震灾区捐赠,税前扣除需要注意什么?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DE3NzQ2Mg==&mid=2651097468&idx=2&sn=aeb66356d52248181dbff8475d03600b&chksm=f759efa5c02e66b38acff6ea41aa1b628432d42ad2b7970007d7a3dcdfa5b910d5af95e7f92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13 09:37
二维码:
-
安踏集团捐赠价值4000万元的御寒保暖装备,韩红基金会接收社会公众定向捐赠善款超9000万元,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捐款2000万元……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发生地震以来,灾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弦,社会各界纷纷慷慨解囊,向甘肃、青海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彰显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人间大爱。
前不久,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红十字会向甘肃地震灾区捐赠的方便食品、矿泉水、棉衣等救援物资运抵积石山县。 韩雪晨 摄。
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6.2级地震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信息显示,截至2023年12月24日,甘肃地震灾区已接收社会各界捐款和中央部委下拨资金超18亿元,其中社会各类捐款超11.6亿元,社会和个人捐赠的物资超过350.17万件。目前,社会各界的捐赠仍在持续进行中。“感谢社会各界对甘肃灾区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请大家注意用好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聂磊说。
只有公益性捐赠可享受税前扣除优惠
“在税务处理中,公益性捐赠和非公益性捐赠有着明显的区别。爱心企业和个人对外捐赠时须区分公益性捐赠和非公益性捐赠。”甘肃久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海燕提醒。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以下简称27号公告),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益慈善事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对公益事业范围的规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对慈善活动范围的规定。
“如果纳税人直接向受灾对象捐赠,不能税前扣除。”冯海燕提醒,爱心企业和个人捐赠时,可直接向接受捐赠的公益慈善组织确认其是否拥有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或查询省级以上财政、税务和民政部门公布的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同时,纳税人须注意判断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税前扣除资格,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记者注意到,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近期发布了最新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等23个公益性社会组织在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中国慈善联合会在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甘肃永诚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万晓玲告诉记者,此次甘肃地震灾区收到很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物资——专业术语叫做“非货币性捐赠”。万晓玲提醒,根据27号公告,捐赠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实施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捐赠额,也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税前扣除优惠。
企业税前扣除额须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
“从公开的捐赠报道来看,一些爱心企业的捐赠金额较大。在进行税务处理时,需要注意在规定比例内税前扣除。”聂磊表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举例来说,A企业2023年会计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假设该企业无以前年度结转的未扣除公益性捐赠金额,也没有其他形式的捐赠,则该企业2023年的捐赠扣除限额为1000×12%=120万元。如果该企业向甘肃地震灾区公益性捐赠100万元,则处于120万元扣除限额内,企业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直接税前扣除就可以了。如果A企业捐赠金额200万元,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就需要对超过限额的80万元作纳税调增处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根据规定,A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年。
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积石山县发生地震后,还有不少个人进行了公益性捐赠。例如,红旗连锁董事长、总经理曹世如女士以个人名义向甘肃地震灾区捐赠300万元;高途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陈向东以个人名义向甘肃捐赠100万元,用于灾后恢复与重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举例来说,自然人孙先生2023年取得全年综合收入20万元,其他抵扣项为7.8万元。孙先生2023年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为(20-7.8)×30%=3.66(万元)。假设孙先生当年公益性捐赠3万元,不属于国务院规定的可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捐赠,且取得了相应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则其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7.8-3=9.2(万元)。倘若孙先生2023年捐赠额为5万元,超过了捐赠扣除限额3.66万元,应当在限额内扣除。这样,孙先生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7.8-3.66=8.54(万元)。
尽量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
甘肃永诚税务师事务所业务总监王娟表示,捐赠票据是证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真实性、合法性的有力证明,是纳税人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的重要依据。
王娟提醒,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进行现金或物品捐赠时,纳税人应及时要求对方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并且在票据中要注明捐赠的具体事项及明细。若未取得捐赠票据,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纳税人不能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单位统一将个人捐款汇总捐赠的,什么样的凭证算“合规凭证”呢?对此,兰州财经大学副教授李永海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可由代扣代缴单位凭取得的汇总捐赠票据,附上加盖公益性社会组织印章的个人捐款明细表,作为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税前扣除依据。
编辑设计:甘肃税务
来源:中国税务报
记者:金琳 李祥林 通讯员:王朋朋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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