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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二十二)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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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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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 02: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屯税务
标题: 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二十二)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NTI0ODI0Mw==&mid=2651732031&idx=3&sn=7f74a2178a2bf014ce112d7ecb85ee49&chksm=8c61a423bb162d35d78c3008208abec6d56cd7156ff99246bfb1bb4f26c6d315169c4a8a17d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10 10:20
二维码: -
新疆电子税务局
用户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是一个可实现涉税事项在线办理、涉税事项进度查询、一户式查询,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
今天我们学习第二十二期——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业务概述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业务前提
纳税人状态为非注销状态。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操作步骤
办理须知,点击“继续办理”。

点击“确定”。

填写账户信息,点击“下一步”。


上传附报资料,点击“下一步”。

预览提交界面,检查信息无误,点击“提交”。


点击“确定”。

提交完成,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来源:新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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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别忘了2024年1月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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